读法明智-读《刑法学讲义》有感1700字
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题记
《刑法学讲义》是一本写给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书籍,而它所蕴含的价值远不止普及法律知识。罗翔老师通过案例分析带我们走进法律世界,通过思考与权衡、冷静与温情,辩证地认识法理、情理与哲理。
《刑法学讲义》给我带来了三个锦囊,其中第一个锦囊是基础的法治观念。
因为人类的有限性决定了我们所追求的正义是有瑕疵的,但是怀疑的目的是为了相信,是为了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而不是拒绝整理,法律所追求的正义就好比盲人摸象,看不见并不代表不存在。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人类没有办法获得对世界的整体性认知,看待任何事物都要抱有一种怀疑的态度。
法律是有限的,但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大象是客观存在的,它并非人类假设,正义也是如此。法治的目的是为了正义,即使它有限,但也是有意义的。法治的基本要义是培养规则意识,尽可能地给我们提供一种相对的确定感,不至于让我们陷入一种无序的恐慌中。
所以,法律会关注人类的朴素情感,会考虑到社会现实,寓情于法,法律也有柔和的一面;法律,尤其是刑法,本质上是对权利的一种约束,法不容情,有温度法律同时是冷酷的。
对于国家与社会来说,刑法看似是对罪犯的约束,实际上确实对用刑权的约束。不受约束的刑法权比犯罪更可怕,合理的惩罚一方面不仅实现了对罪犯的惩罚,还实现了对罪犯人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不滥用的刑罚权,确保了国家公信力与社会稳定。
对于我个人来说,刑法离我们生活并不遥远,例如考试作弊、交通事故、小偷小摸而我们往往可能都经历过类事情却不知道如何处理。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能用法。通过对《刑法学讲义》的学习,我感到自己离法律更近了一点,拥有了对刑法的基础的认识,而我希望自己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学习,可以学法、懂法、用法。
《刑法学讲义》给我带来的第二个锦囊是三不三要。
三件不能做的事情:
1. 控制住自己内心的张三,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你无法避免心动,但永远不要行动。
2. 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追逐知识只是让我们承认内心的无知。
3. 学习法律不是钻法律的漏洞,而是真正认定法治的信念。
三件要坚持做的事情:
1. 坚持阅读经典,与人类伟大的灵魂对话,走出我们固有的平庸与傲慢。
2. 思想与行动并存,我思并不代表故我在,我动方能印证我存,在每个个案中坚守法治的精神。
3. 从爱的抽象的理念转向对具体的人的爱,我们无法做伟大的人但我们可以心怀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
在我看来,这六条是在今天具有真理性的认知,值得我们个人一日六省吾身。想起来前埃塞俄比亚皇帝海尔塞西拉的一段话:纵观人类历史,有能力者却袖手旁观,知情者却无动于衷,正义之声在最迫切需要时却保持沉默,于是邪恶方能司机横行。我想,只有我们不断地反省自己,努力做到罗翔老师所说的三不三要方能减少海尔塞西拉口中的悲剧的发生。
罗翔老师所说的着三件不要做的事和三件要坚持做的事,实际上告诉我们要时刻记住: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从我浅薄的理解力和查询大量的资料来看,这句话最早可以追溯到电车难题的起源,、它是一个哲学性的问题。电车难题可以简化为利用少数人利益的牺牲来换取多数人的利益。这显然是一种功利主义,而为了避免这一种功利主义,我们就需要努力做到三不三要。
《刑法学讲义》给我带来的第三个锦囊是:谦卑的力量。
因为罗翔老师讲的刑法案件幽默有趣甚至有一点荒诞,同时又蕴含着法治的力量,所以罗翔老师成为了我的一个偶像。而通过对罗翔老师著作的阅读,我发现他真正令人敬佩的一点是:他很谦卑,这种由内而外的谦卑让我感到一种神奇的魔力,我无法形容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魔力,我姑且先将这种魔力称作为谦卑的力量。
罗翔老师在《刑法学讲义》这本书的序言写道:有人问智者,智慧是什么?智者给了他三个锦囊,说这里有三种智慧,涵盖了人生中一切智慧的精华。第一个锦囊中写着谦卑。第二个锦囊中写着谦卑。第三个精囊中还写着谦卑。苏格拉底说过: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快节奏的当下我们都不免得有些浮躁,有些急功近利,有些人总想炫耀自己所知所得来提高自己,从而达到 自己虚荣心和优越感的满足,而这恰恰是无知、肤浅的体现,这会让我们人生变得虚无与虚荣。能够抵抗住这种虚无与虚荣的只有谦卑。时刻牢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们要对知识上的傲慢与偏见提高警惕,在不断学习,获取智慧的道路上,保持谦卑的心态,寻求人生的使命,对抗虚无与虚荣。
最后,我们要明白,法律是刚性的,但他同时也有柔软的一面。它不应该是《悲惨世界》中沙威式的非黑即白,执守黑暗的真正,而要体会人性的软弱,未接被误伤的心灵,带给人们对正义与良善的盼望。
我们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追逐知识是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在追求真理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谦卑。谦卑是不仅一种美德,也是一种人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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